6月10日,記者從丹東市人才處了解到,為了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丹東市制定出臺了多項優(yōu)惠政策,對于優(yōu)秀人才給政策、給資金、給待遇。
具體優(yōu)惠政策包括,一是對引進的高端人才實施政府年度補貼政策。兩院院士在丹實際工作時間超過3個月以上每年補貼5萬元,超過6個月以上每年補貼10萬元;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在丹實際工作時間超過3個月以上每年補貼3萬元,超過6個月以上每年補貼5萬元。二是對來丹東市創(chuàng)業(yè)的帶技術、帶項目、帶資金的高端人才提供50—100萬元創(chuàng)業(yè)啟動資金,提供100平方米生活住房,提供免3年租金的不低于100平方米的辦公場地。三是每年引進的100名“211”工程、“985”工程重點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與用人單位簽訂 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每人一次性借給住房補貼5萬元。四是對創(chuàng)建院士工作站的,提供啟動經(jīng)費10萬元,為每位來丹定期開展工作的院士提供100平方米生活住房、免3年租金的300平方米工作實驗室。五是對入選國家“千人計劃”、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進工程”并獲得國家和省資金資助的高端人才,給予 1:0.5比例的資金資助,引進的海外研發(fā)團隊,給予1:1比例的資金資助。六是實行人才引進住房保障政策,以提供公共租賃房、購房補貼等多種形式統(tǒng)籌解決引進各類人才的住房需求。
在對現(xiàn)有人才的激勵政策方面,丹東市規(guī)定凡在丹東工作并被聘用的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具有高級技師等級的技能人才及具有博士學位的各類人才,按每個人年度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給個人;每3年評選一次市級優(yōu)秀專家,杰出專家每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貼1000元,優(yōu)秀專家每人每月500元;對市突出科技貢獻獎獲得者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獲得省級科技進步獎的項目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和5000元的匹配獎勵;對獲得國家級技術大賽前三名的高技能人才給予2萬元、1萬元、5000元獎勵,對獲得省部級技術大賽前三名的給予1萬元、5000元和3000元獎勵;對丹東市在職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高層次專業(yè)技術人才每人每月補貼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