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0月26日起,外國人在省勞動部門申請工作許可時只需繳納100茲羅提/人(約合39美元/人 )的費用,申請季節(jié)性工作工作許可繳費標準為50茲羅提/人,季節(jié)性工作繳費要求不適用于享受特別簽證便利的波蘭東部鄰國公民。外國公司派遣到波蘭從事勞務工作者繳費標準為200茲羅提/人。
該令是波蘭勞動力市場準入條件降低的一項突破,有利于消除合法雇用道路上一個重要壁壘。
迄今為止,工作申請的繳費標準為936茲羅提/人(約合363美元/人 ),即法定最低工資水平,該水平是歐洲國家最高之一。上述法令獲得企業(yè)好評,認為有利于雇主在雇用外國員工時節(jié)省大量費用。
波政府稱,過去較高的收費水平主要是為防止外國人與波蘭人競爭勞動崗位,因為當時波國內失業(yè)率較高。目前形勢發(fā)生了變化,在部分行業(yè)(如:建筑業(yè))出現(xiàn)了勞動力緊缺的情況,特別是季節(jié)性勞動力缺口不斷增加。
波政府對東部鄰國(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公民到波蘭從事季節(jié)性工作給予了簽證便利,但申請波蘭工作許可的外國工人仍然不多,主要原因是申請費用過高,許多人寧愿打黑工,F(xiàn)在收費水平接近歐洲平均水平,相當于2-3天的工資收入。
去年,各省共發(fā)放工作許可10754份(其中,3456份為延期許可)。該項下收入為810萬茲羅提。2007年上半年發(fā)放5800份。新法實施后,預算收入將有所降低,同時雇用外國工人的灰色區(qū)域也將減少。
本周,波政府開始準備對中國和其他亞洲和遠東國家進一步開放勞動力市場的工作。移民事務理事會向總理通報了外國公司派遣工人在波蘭從事服務工作的有關法律安排。
明年初,波將通過一批法律規(guī)定,旨在防止中國公司以低工資和低社會福利向波蘭傾銷勞務。波蘭勞動和社會政策部移民司司長Janusz Grzyb稱,如果中國人或巴基斯坦人擬與西方公司競爭波蘭歐洲杯體育場館建設項目,他們必須要符合有關標準,即向工人支付與歐洲工人同樣的薪水。波蘭不能同意破壞勞動力市場的行為。政府將接受亞洲企業(yè)有組織的勞務輸出,而不是對工人的個別培訓,并幫助他們適應波蘭的要求,避免出現(xiàn)移民失控。
附表:2005年工作許可發(fā)放情況(單位:份)
烏克蘭 1430 越南 650
白俄羅斯 299 土耳其 241
印度 219 美國 217
俄羅斯 193 中國 172
資料來源:波蘭勞動和社會政策部
以上材料根據(jù)波蘭《共和國報》2007年10月19日報導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