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月1日起,格魯吉亞人將以稅法修正案進行納稅。修正案廢除了由聘用單位支付20%的社會稅,而將個人所得稅從原來的12%增加到25%。根據格政府最新提議,在未來5年內,個人所得稅將從25%降至15%,并在隨后兩個月內開始討論降低所得稅的問題。同時,格政府部門聲稱,目前稅制改變應該不會對工薪族產生實際影響,因聘用單位免繳社會稅后有能力提供更高的工資。另一方面,分析家認為,職員工資上調將難以得到保障。
格《稅法》規(guī)定的稅種由7個減至6個,分別是:所得稅、增值稅、利潤稅、消費稅、財產稅和博彩業(y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