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紡織成衣(針織除外,稅號:6201-6208,6210-6211,6213-6217)的從價稅由原來的30%提高到50%,同時取消每件服裝0.5-3美元的特別稅。
2、舊紡織成衣(稅號:6301-6310)的從價稅從30%提高到50%,同時取消每件服裝0.5-2美元的特別稅。
3、取消針織服裝(稅號:6101-6109,6112-6117)每件0.2-2美元的特別稅,同時保持30%的從價稅不變。
4、將針織冬裝的從價稅從30%調(diào)降至10%,同時取消每件服裝1-2美元的特別稅。
5、將地毯等紡織品(稅號:5701-5705)的從價稅從30%提高到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