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滎陽1月15日電 河南滎陽一老板為逃避支付拖欠1名工人8.1萬元工資,先后跑到山東、北京、天津等地躲藏百余天,其間更換手機號碼,與討薪者玩起了失蹤。1月15日,河南省滎陽市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一審宣判,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錢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至此,該市首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最終塵埃落定。
今年38歲的錢某來自福建省惠安市,2011年5月在滎陽市禹錫路開辦皇家伯雅家俱廠。由于錢某的經(jīng)營管理不善,該企業(yè)開業(yè)不久就出現(xiàn)虧損,雖然錢也向一些擔保公司借錢用以資金周轉,但廠里生產(chǎn)沒有起色,還是一直虧損,而工人們的工資就一直被拖欠著。到2012年4月,工人們突然發(fā)現(xiàn)錢某失蹤了,此時工人們被拖欠的工資已達81802元,工人們只得向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
去年4月19日,經(jīng)調(diào)查后,滎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令被告人錢某支付工人工資。可被告人錢某在鄭州、山東、北京、天津等地一直逃匿,并更換手機號碼,后在多方查找錢無果時工人們才向警方報案。同年8月2日晚上,警方在天津一洗浴中心將錢某抓獲。
案件在審理過程中,錢某家屬與工人代表達成支付工資協(xié)議,且已履行完畢,上述工人對被告人錢景山表示諒解并建議對其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錢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錢某經(jīng)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勞動報酬后,仍然采用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勞動報酬,主觀上具有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故意,客觀上采取更換手機號碼、外出逃匿的方法拒不支付,符合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構成要件,故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但錢某到案后,其家屬與工人代表達成支付工資協(xié)議,且已履行完畢,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